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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主营: 防撞护栏,桥梁护栏,不锈钢护栏,灯光护栏,不锈钢复合管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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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第6年 |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生产加工
所在地区: 山东 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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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山东聊城市南环路南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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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防撞栏杆-聊城飞龙防撞护栏公司

询盘留言|投诉|申领|删除 产品编号:210016704                    更新时间:2019-05-17
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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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营业务:防撞护栏,桥梁护栏,不锈钢护栏,灯光护栏,不锈钢复合管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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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地址:山东聊城市南环路南28号
业务热线: 15615052226 ( 陈经理 先生)     
  • 产品详情
  • 供货总量 : 不限
  • 价格说明 : 议定
  • 包装说明 : 不限
  • 物流说明 : 货运及物流
  • 交货说明 : 按订单

环境管理措施

1. 施工现场离居民区较近时,应采取隔声措施,钢防撞栏杆,尽可能避开夜间施工,防止噪声。

2. 模板涂刷隔离剂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钢筋和周围环境。

3. 凿毛清扫时,应采取降尘措施,防止扬尘。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 施工前桥梁外侧应搭脚手架,设工作平台,挂安全网。

2. 在桥梁外侧施工的工作人员应系安全带。

3. 施工中严禁向桥下抛掷物品。

4. 混凝土浇筑时的施工车辆设专人统一调度,吊车、泵车必须由持上岗证的信号工指挥。

5. 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山东聊城工业集中区。厂区位于南环路南28号,区域***、交通方便。

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占地20亩,建有标准化厂房及办公楼等配套设施,总建9000余平方米,绿地面积1000余平方米。公司现有员工56名,其中主管6名,公司以“重合同、守信用、质量至上、用户至上”为服务宗旨,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并获得 “***质量、服务、信誉级”企业称号、“中国绿色环保建材产品”、“中国***建材产品”等荣誉。

1. 钢筋: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复试报告单,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 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

2. 水泥:水泥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对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取样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规定。

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 砂:砂的品种、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要求,进场后应按产地、类别、加工方法和规格等不同情况进行抽样试验合格。

4. 石子:石子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的要求,进场后应取样复试合格。

5. 混凝土拌合用水: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6. 外加剂:外加剂的质量和应用技术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0119)有关规定。

外加剂应有产品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应复试合格,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应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出具,并应检验外加剂与水泥的适应性。

7. 掺合料:掺合料应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和法定检测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进场后应抽样复试。掺合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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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飞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电话:0635-2113755 传真:0635-2113755 联系人:陈经理 1561505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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